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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乘客须知是根据交通部《汽车旅客运输规则》的有关精神制定。

一、自觉遵守站场和乘搭秩序,服从站场、车上工作人员安排。爱护公共财物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维护站场、车厢整洁。候车室、车厢内严禁吸烟。

二、成人及身高超1.40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,身高1.10—1.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。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.10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,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,按超过的人数购买儿童票。儿童票按运价的50%计算,供给座位。

三、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门颁发的《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》购买优待票,优待票按运价的50%计算,享受全价票旅客待遇。

四、上车后坐好扶稳,头手不得伸出窗外,车未停稳严禁上落。不准爬车、不准攀登车顶自取行李,不准强行乘车。行车时不准与司机谈话。

五、凭有效车票按指定日期、班次、验票后乘车,中途上车者应自觉购票。途中遇检查员查票时,应自动配合检查。下车时主动出示车票,接受检查。

六、车辆出站后发现旅客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,除补收始发站至到达站全程客票价外,按票面金额加收100%

七、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,按每一张全票(含残废军人票)免费10千克,每一张儿童免费5千克计算;体积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。超过规定时,需放在车外行李架或行李箱,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;占用座位时,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。

八、凡退票者须缴交手续费。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,按票面额10%计收退票费,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内办理退票,按票面额20%计收退票费;凡改乘者可在该班车开车二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,改乘以一次为限。

九、酒醉者、精神失常者或恶性传染病者,均不予乘车。

十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污染以及危害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乘车。

十一、违反以上条款按交通部《汽车旅客运输规则》处理。

十二、本须知解释权归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。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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